環保網獲悉,金華市委改革辦 金華市生態環境局印發《金華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(2022年修訂版)》的通知,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經濟穩進提質攻堅舉措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有關規定,市生態環境局對《金華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(試行)》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金華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(2022年修訂版)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本《清單》自2022年8月24日起施行,原《金華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(試行)》(金環發〔2020〕51號)同步廢止。
中共金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
金華市生態環境局
2022年7月24日
金華市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(2022年修訂版)